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政府信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26号):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成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申请对“成安草莓”等71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另,“漫河西瓜”等4个获证产品申请登记证书信息变更。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及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规定要求,准予变更。现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原登记证书收回注销。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901/t20190121_6170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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