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办法》相关要求,生产余庆苦丁茶、安龙石斛等5个产品的7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并经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合格,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发布单位: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3日
原文链接:https://amr.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9/t20210906_69897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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