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56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长白石、东莞腊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2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2/8/art_2089_190228.html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56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长白石、东莞腊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技术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上述2个产品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2/8/art_2089_190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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