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认证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46号):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河北省南和县惠华金米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申请对“南和金米”等127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jgs.moa.gov.cn/gzdt/jgjdt/201401/t20140106_62960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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