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眉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根据“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眉县猕猴桃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申请程序和使用要求,截至2023年6月15日,经过相关程序、资料审核,第一批核准有14家主体符合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现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向眉县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举报,联系电话0917-5558266、0917-5545883。

发布单位:眉县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meixian.gov.cn/col8263/col8267/202306/t20230616_368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