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产中国 / 牡丹江金红苹果 /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牡丹江金红苹果
黑龙江 牡丹江
东经 129°37′E北纬 44°33′N
牡丹江金红苹果

牡丹江金红苹果

果皮黄红鲜艳,味酸甜香浓多汁
简介牡丹江金红苹果,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牡丹江金红苹果苹果结果早,丰产性强,系金冠和红太平的杂交种,果形美观,品味酸甜可口,果实呈卵圆形,果皮黄红鲜艳,味酸甜香浓多汁,营养丰富。金红苹果,俗称“123”苹果,最早为吉林省农科院果树研究所于1950年杂交培育,果实广椭圆形,底色鲜黄,覆红色霞及断条纹,外观美丽,平均单果重75克,最大果重115克,果肉黄白色,肉质细脆汁多,香味浓。 1960年引入牡丹江市,经过五十多年的栽培,成为牡丹江果树基地的代表品种,品质优良,酸甜适口。2013年牡丹江金红苹果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牡丹江金红苹果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602
申请/保护单位:
牡丹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AGI2015-01-1602
批准/生效日期:
2015年02月10日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牡丹江金红苹果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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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牡丹江金红苹果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牡丹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牡丹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牡丹江金红苹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牡丹江金红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牡丹江金红苹果】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牡丹江市所辖宁安市、海林市、穆棱市、东宁县、林口县、爱民区、西安区、东安区、阳明区共5县(市)4城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8°02′~131°18′,北纬43°24′~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