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产中国 / 张掖葡萄 /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张掖葡萄
甘肃 张掖
东经 100°26′E北纬 38°55′N
简介张掖葡萄,是甘肃省张掖市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张掖葡萄果实色泽艳丽,呈鲜红色或紫红色;果穗松紧适度,富含对人体有益的钙、铁等矿物元素。独具特色的冷凉气候资源和北纬38度葡萄种植的黄金地带,使张掖获取了“中国优质葡萄生产基地”和“中国设施延后葡萄第一市”殊荣。张掖市葡萄种植历史悠久,据《甘州府志》记载,汉武帝时期张骞出使西域带回的葡萄首先在河西走廊种植和传播,随后发展到全国各地。公元609年,隋炀帝在张掖举办了“万国博览会”,张掖当地出产的葡萄美酒成为万众瞩目的稀世珍品。盛唐时期,张掖葡萄种植日益兴起。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张掖葡萄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653
申请/保护单位:
张掖市葡萄协会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AGI2015-01-1653
批准/生效日期:
2015年02月10日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张掖葡萄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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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张掖葡萄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张掖市葡萄协会(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张掖市葡萄协会)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张掖葡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张掖葡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张掖葡萄】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张掖市甘州区的梁家墩镇、新墩镇、党寨镇、长安乡、碱滩镇、上秦镇、甘浚镇、明永乡、三闸镇、乌江镇、沙井镇、靖安乡、大满镇、小满镇、龙渠乡、安阳乡、花寨乡、东大山林场、西城驿林场等19个乡镇、林场,临泽县的沙河镇、板桥镇、新华镇、平川镇、蓼泉镇、倪家营乡和鸭暖乡等7个乡镇,高台县的南华镇、骆驼城乡、巷道乡、宣化镇、合黎乡、黑泉乡、罗城乡、新坝乡等8个乡镇,山丹县的清泉镇、陈户乡、位奇镇、李桥乡、霍城镇、大马营乡、东乐乡、机械林场、山丹农场、山丹马场等10个乡镇、林场,民乐县的洪水镇、新天镇、六坝镇、永固镇、三堡镇、民联乡、顺化乡、丰乐乡、南古镇、开发区、东滩苗圃等11个乡镇、开发区、苗圃,肃南县的红湾寺镇、白银乡、康乐乡3个乡镇,共计58个乡镇、林(农)场、苗圃。地理坐标为东经97°12′~102°20′,北纬37°28′~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