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金米“品牌守护者计划”
南和金米,是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特产,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邢台市南和区自唐代以来就有种植小米的传统,因其色泽金黄、籽粒饱满、口感醇香而得名“金米”。南和县的地理环境得天独厚,光照充足,地下水质良好,富含矿物质,加上土壤中性且含有丰富的有机质,为金米的优良品质提供了理想的生长条件。南和金米以其高蛋白质、脂肪、钙、铁等营养物质含量而备受推崇,熬粥时只需十分钟左右就能达到香粘可口的效果,具有清香宜人、慈肝养胃、补中益气等功效。据历史记载,武则天时期曾封南和小米为“金米”,足见其在古代就已享有极高的声誉。如今,南和金米不仅是当地的重要经济作物,也是中国小米市场上的知名品牌之一,深受消费者喜爱。

南和金米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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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金米

简介 / 动态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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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色农产品【南和金米】 在中国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有一种珍贵而独特的粮食作物,因其色如金黄、质如珠玉、口感细腻,被人们尊称为“南和金米”。南和金米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不仅以其优良的品质享誉华夏大地,更是南和区的地方标志性农产品,承载着浓厚的地域文化和农业发展历史。南和区地处华北平原南部,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黄河故道冲积形成的沙壤土质地疏松,地下水质良好,富含有机质,为水稻种植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这里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适中,尤其适宜水稻生长。南和金米就是在这样的生态环境下,经过世代南和农民精心选种、悉心栽培而培育出来的优质稻米品种。南和金米的独特之处在于其色泽金黄亮丽,粒形整齐,晶莹剔透,煮熟后的米饭糯而不粘,香味浓郁,口感绵软滑爽,食之回味无穷。更难能可贵的是,南和金米富含人体必需的各种氨基酸、维生素以及钙、铁、锌等多种微量元素,营养价值极高,长期食用有助于改善体质、增强免疫力。“南和金米”熬十分钟左右就可香粘可口,清香宜人,慈肝养胃,补中益气,强身健体,社会上流传着“一般小米分着走,南和小米手拉手”。历史悠久的南和稻作文化,赋予了南和金米深厚的文化底蕴。自古以来,南和就是北方重要的产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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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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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和金米:讲述农品牌自己的故事

    南和金米:讲述农品牌自己的故事

    南和金米不仅以其绝佳的口感和丰富的营养价值享誉四方,更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故事,串联起了千百年来的农耕智慧与地方荣耀。据《南和文史概览》记载,早在唐朝时期,南和籍宰相宋璟将家乡特产小米献给女皇武则天,武则天品尝之后对其美味赞不绝口,特封此小米为“金米”、“贡米”,自此南和小米正式步入皇室御膳之列,成为朝廷专享的珍贵食材。为纪念宋璟为金米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南和人民把县城最漂亮的一条大街命名为“宋璟大街”。这段历史传说不仅彰显了南和小米的卓越品质,也凸显了南和人民对于农耕技艺的精益求精与对优质农产品的自豪之情。南和金米之所以能成为皇家御品,离不开南和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这里的土壤富含有机质,加上良好的地下水灌溉和光照充足的气候,为谷物的生长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环境。当地农民根据自然规律,沿袭古法种植,保留了历史遗留下来的传统稻米品种,并通过农业专家的科学改良,使得南和金米越发金黄饱满、口感独特。南和金米所蕴含的文化故事也不仅限于皇家御赐的荣耀,民间亦流传着诸多动人传说。南和县城北有个村叫“三官殿”,据传说,明朝万历年间,南方三位去北京赶考的学子,途中遭劫,身负重伤,住在一位老大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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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01-09 11:40
    浏览 9
  • 邢台:太行脚下邢瓷故里,暖温带区农业大市

    邢台:太行脚下邢瓷故里,暖温带区农业大市

    邢台,位于中国华北地区河北省南部,地处太行山东麓的冀南平原,是连接华北、华东、中原地区的重要节点。它北接石家庄市,南临河南省安阳市,西连山西省晋中市,东靠衡水市,总面积约12,486平方公里。作为河北省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邢台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京广铁路、邢黄铁路等多条重要铁路干线穿城而过;高速公路网密集,国道、省道纵横交错;此外,滏阳河及其支流构成了邢台独特的水系网络,为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邢台属于典型的温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在13°C左右。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潮湿,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但雪量较少。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邢台大峡谷风景区展现了广袤的森林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邢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邢台市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平原地带,得益于滏阳河及其支流的灌溉,使得当地能够在干旱环境中发展高效的农业。主要农作物包括小麦、玉米、棉花等,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威县的梨。威县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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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2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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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南和金米』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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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南和金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南和金米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250
    管理/保护单位:
    南和县惠华金米专业合作社
    批准/公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46号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3-03-1250
    有效期限:
    2013年12月30日 - 长期
    原国家农业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南和县惠华金米专业合作社(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南和县惠华金米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南和金米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南和金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南和金米】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南和县三思乡、阎里乡、东三召乡、史召乡、郝桥镇5个乡镇10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6′23″~114°52′25″,北纬36°55′47″~37°06′51″。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南和金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南和金米
    管理/保护单位:
    南和县农业局
    有效期限: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南和金米】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南和金米】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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