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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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春苎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江西省宜春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宜春苎麻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江西省宜春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宜春苎麻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拥有宜春苎麻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宜春苎麻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宜春苎麻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宜春苎麻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宜春苎麻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宜春市袁州区所辖金瑞镇、三阳镇、慈化镇、天台镇、洪塘镇、渥江镇、竹亭镇、水江镇、楠木乡、辽市镇、寨下镇、芦村镇、柏木乡、湖田镇、新田镇、西村镇、新坊镇、南庙镇、彬江镇、洪江乡、温汤镇、飞剑潭乡等22个乡镇;万载县所辖株潭镇、黄茅镇、潭埠镇、双桥镇、高村镇、罗城镇、三兴镇、鹅峰乡、马步乡、高城镇、赤兴乡、岭东乡、白水乡、仙源乡、白良镇、茭湖乡等16个乡镇;上高县所辖田心镇、翰堂镇、泗溪镇、徐家渡镇、新界埠镇、蒙山镇、南港镇、芦洲乡、锦江镇、野市乡、塔下乡、镇渡乡、敖山镇、墨山乡等14个乡镇;宜丰县所辖石市镇。共53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3′04″~115°02′14″,北纬27°48′38″~28°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