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Hi,下午好,欢迎来到多果印象!
中国(示意图)
全国站
特产中国 / 连江鲍鱼 / 地理标志产品 - 连江鲍鱼
连江鲍鱼
连江鲍鱼
体肥壳艳、鲍肉细嫩、味道鲜美、营养丰富
福建省 福州市 连江县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保护主体: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请单位:连江县鲍鱼行业协会
简介连江鲍鱼,源自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是当地享有盛誉的地方特色海产品之一和地理标志产品。连江县位于东海之滨,海域水质清澈、盐度适中、温度适宜,非常适合鲍鱼的生长繁殖。连江鲍鱼个头饱满、肉质厚实,外壳呈现出独特的螺旋形结构,颜色多为褐色或绿色,内壳则呈现珍珠般的光泽,且肉质鲜嫩、味道鲜美,富含高蛋白、低脂肪以及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如锌、硒、铁等矿物质,还有维生素A、B族维生素等营养成分,长期食用有助于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并对心血管健康有益。连江鲍鱼不仅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在传统闽菜烹饪中也占据重要地位,可以用来蒸、煮、炒、焗等多种方式烹调,尤其适合清蒸或红烧,能够最大限度地保留其原汁原味。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连江鲍鱼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连江鲍鱼
申请/保护单位:
连江县鲍鱼行业协会
批准/生效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保护状态:
生效中
国家知识产权局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连江鲍鱼】地理标志?

连江鲍鱼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 福州市 连江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连江鲍鱼的检测机构由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连江鲍鱼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连江鲍鱼】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连江鲍鱼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地理标志【连江鲍鱼】的产地(保护)范围如下

福建省连江县现辖行政区域及海域,地理坐标:东经119°17′~120°31′,北纬26°07′~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