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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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大米

Gaoan Rice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区域公用品牌

地理标志产品
品牌荣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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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签名:颗粒完整,米色晶莹剔透,米饭清香可口
品牌保护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高安大米
高安市人民政府
暂无联系人~
江西 宜春 高安
东经115°22′北纬28°26′
11
简介高安大米,是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特产,具有“颗粒完整、米色晶莹剔透、米饭清香可口”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高安大米 “原产地农品牌发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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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大米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宜春:明月山下,温泉之城,农业与旅游业并重发展

    宜春:明月山下,温泉之城,农业与旅游业并重发展

    宜春,位于中国东南地区江西省西北部,地处罗霄山脉东麓、幕阜山脉北侧的丘陵地带,是连接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和华中地区(湖北、河南、湖南)的重要节点。它北接南昌市,南临吉安市,西连湖南省浏阳市,东靠上饶市,总面积约18704平方公里。作为江西省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宜春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吴越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沪昆高速公路、浙赣铁路等多条重要交通干线穿城而过;此外,袁河及其支流构成了宜春独特的水系网络,为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并且宜春港是中国重要的内河港口之一。宜春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在16°C至18°C之间。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潮湿,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但雪量较少。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明月山风景区展现了广袤的山林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宜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宜春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盆地和平原地带,得益于袁河及其支流的灌溉,使得当地能够在湿润环境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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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2 15:44
    浏览 2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高安大米』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14年07月28日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高安大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高安大米
    申请/保护单位:
    高安市人民政府
    批准/生效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查看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高安大米】地理标志?

    高安大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高安大米的检测机构由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江西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江西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高安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高安大米】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高安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地理标志【高安大米】的产地(保护)范围如下: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大城镇、祥符镇、村前镇、华林镇、杨圩镇、龙潭镇、石脑镇、田南镇、建山镇、相城镇、灰埠镇、新街镇、伍桥镇、太阳镇、八景镇、独城镇、荷岭镇、黄沙镇、蓝坊镇、汪家圩乡、上湖乡等21个乡(镇)。地理坐标:东经115°00′12″~115°34′56″,北纬28°02′44″~28°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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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高安大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高安大米
    申请/保护单位:
    高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批准/生效日期:
    2014年07月28日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查看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高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高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高安大米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高安大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高安大米】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高安市大城镇、祥符镇、村前镇、华林镇、杨圩镇、龙潭镇、石脑镇、田南镇、建山镇、相城镇、灰埠镇、新街镇、伍桥镇、太阳镇、八景镇、独城镇、荷岭镇、黄沙镇、蓝坊镇、汪家圩乡、上湖乡等21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0′12″~115°34′56″,北纬28°02′44″~28°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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