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猕猴桃“品牌守护者计划”
凤凰猕猴桃,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凤凰猕猴桃天然富硒,营养价值很高,被誉为“水果之王”。凤凰县中国是猕猴桃的原产地,湘西是中国三大猕猴桃主产区之一,是世界著名的天然富硒猕猴桃基地。凤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旅游强县,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八县市之一,史称“西托云贵,东控辰沅,北制川鄂,南扼桂边”,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适宜猕猴桃种植。猕猴桃产业是凤凰县农业特色产业,已有30多年的规模栽培历史,目前全县种植面积超10万亩,年总产量超10万余吨。

凤凰猕猴桃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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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猕猴桃

简介 / 动态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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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色农产品【凤凰猕猴桃】 凤凰猕猴桃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特产,天然富硒,营养价值很高,被誉为“水果之王”。凤凰县中国是猕猴桃的原产地,湘西是中国三大猕猴桃主产区之一,是世界著名的天然富硒猕猴桃基地。凤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旅游强县,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八县市之一,史称“西托云贵,东控辰沅,北制川鄂,南扼桂边”,地处湖南省西部边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西南角,东与泸溪县接界,北与吉首市、花垣县毗邻,南靠怀化市的麻阳苗族自治县,西接贵州省铜仁市的松桃苗族自治县。凤凰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但西北中山山原却有北亚热带的性质,全县处于全国多云中心区的边缘,年平均云量在8成以上,年平均雾日达35天,因此日照偏少,处于全国低照度中心区及湘西北低值中心区,但仍足以满足作物正常生长的需要。全县处于湘西低热区,年平均气温为15.9度,大于等于35度日数全年仅10.5天,日照差年平均8.3度。凤凰县位于云贵高原东侧少雨地区,历年平均降雨量仅1308.1毫米,年降水量为州内最少,也是全省少雨区之一。凤凰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适宜猕猴桃种植。猕猴桃产业是凤凰县农业特色产业,已有30多年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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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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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猕猴桃:讲述农品牌自己的故事

    凤凰猕猴桃:讲述农品牌自己的故事

    猕猴桃种植在凤凰有多年历史,主要是“米良一号”和“红心猕猴桃”两个品种。1993年,在凤凰县廖家桥镇菖蒲塘村少量引进“米良一号”猕猴桃并试种成功,1998年向全县范围内辐射大面积开发,至2019年猕猴桃种植面积达到5.5万亩。2009年,凤凰县从四川引进“红心猕猴桃”,目前种植面积达1.3万亩,该品种由于果型整齐美观、口感好、品质优,连续4年的平均市场批发价均在20元/公斤以上,在超市零售价达到40元/公斤以上,产品供不应求,发展潜力巨大。2012年,凤凰红心猕猴桃产品荣获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金奖。2017年,凤凰红心猕猴桃产品荣获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金奖,2017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21年,全县共种植猕猴桃约10万亩。近年来,凤凰县立足自然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猕猴桃产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发展环境,着力培育壮大以猕猴桃种植业为主的特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发展的产业体系,按照“一县一品”发展策略,大力推进猕猴桃产业,加快推进凤凰猕猴桃产业从量变向质变飞跃,转型升级向高端迈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凤凰县始终把猕猴桃种植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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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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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西州:武陵山脉,土家族苗族聚居,自然风光秀丽,历史文化遗产丰富

    湘西州:武陵山脉,土家族苗族聚居,自然风光秀丽,历史文化遗产丰富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武陵山脉腹地,是连接湖南、湖北、贵州和重庆四省市的重要节点。总面积约为15,462平方公里,辖吉首市及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六个县。该地区地形以山地为主,河流纵横交错,形成了独特的地理风貌。作为湖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湘西不仅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还承载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它不仅是湘鄂渝黔边区经济协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政策的重点支持地区之一。其地理位置决定了它是西南地区通往华中的重要门户,也是中国中西部经济交流的桥梁。湘西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大约在15至18摄氏度之间,夏季炎热潮湿,冬季较为寒冷干燥。由于地形复杂多样,从海拔较低的河谷到高耸入云的山峰,湘西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森林覆盖率高达70%以上,被誉为“绿色宝库”。这里的河流密布,为农业灌溉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同时,丰富的森林资源也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理想的栖息地,孕育了独特的生物多样性。湘西以其秀美的山水风光闻名遐迩,如张家界的奇峰异石、芙蓉镇的瀑布群落等,都是大自然赋予这片土地的独特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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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01-2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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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凤凰猕猴桃』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19年09月04日
  • 荣誉
    『凤凰猕猴桃』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7年
  • 荣誉
    凤凰红心猕猴桃产品荣获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金奖。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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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凤凰猕猴桃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凤凰猕猴桃
    登记证书编号:
    AGI02714
    管理/保护单位:
    凤凰县经济作物技术服务站
    批准/公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13号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9-03-2714
    有效期限:
    2019年09月04日 - 长期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凤凰县经济作物技术服务站(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凤凰县经济作物技术服务站)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凤凰猕猴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凤凰猕猴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凤凰猕猴桃】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所辖沱江镇、廖家桥镇、木江坪镇、阿拉营镇、茶田镇、吉信镇、山江镇、腊尔山镇、禾库镇、水打田乡、林峰乡、落潮井镇、新场镇、竿子坪镇、千工坪镇、麻冲乡、两林乡共计17个乡(镇)29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8‘51″~109°48‘25″,北纬27°43‘33″~28°19‘25″。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凤凰猕猴桃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凤凰猕猴桃
    管理/保护单位:
    凤凰农业局
    有效期限: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凤凰猕猴桃】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凤凰猕猴桃】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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