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沙棘“品牌守护者计划”
科尔沁沙棘,产自内蒙古科尔沁沙地,以其丰富的营养价值和生态效益而闻名。科尔沁沙地位于中国东北地区西部,曾是水草丰美的草原,但因过度放牧、气候变化等原因逐渐沙化。近年来,通过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模式,沙棘种植成为当地生态修复与经济转型的重要举措。科尔沁沙棘果实颗粒饱满,色泽鲜艳,富含维生素C、E、胡萝卜素及多种抗氧化物质,具有增强免疫力、保护心血管、抗衰老等功效,广泛应用于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领域。同时,沙棘根系发达,能够有效固沙防沙,改善土壤结构,为科尔沁沙地的生态恢复做出了重要贡献。科尔沁沙地已形成以沙棘为主的经济林产业链,带动了当地农牧民增收致富,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科尔沁沙棘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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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沙棘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通辽:科尔沁草原,玉米产区,畜牧业强,民族风情浓郁

    通辽:科尔沁草原,玉米产区,畜牧业强,民族风情浓郁

    通辽,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处松辽平原西部与科尔沁沙地的交汇地带,是连接东北、华北、西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它北接兴安盟,南临辽宁省铁岭市和吉林省四平市,西连赤峰市,东靠吉林省白城市,总面积约5.95万平方公里。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农业基地之一,通辽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高速公路网密集,国道、省道纵横交错;西辽河及其支流构成了通辽独特的水系网络,为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辽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降水量相对较少且分布不均。这里的气候较为干燥,年平均气温在4°C至7°C之间。春季风沙较多,夏季短暂凉爽,秋季晴朗干燥,冬季寒冷漫长但雪量适中。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珠日河草原展现了广袤的草原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通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通辽市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平原地带,得益于西辽河及其支流的灌溉,使得当地能够在干旱环境中发展高效的农业。主要农作物包括玉米、小麦、高粱等,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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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2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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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科尔沁沙棘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科尔沁沙棘
    登记证书编号:
    CAQS-MTYX-20230238
    管理/保护单位:
    通辽市科尔沁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有效期限:
    2023年08月29日 - 2025年08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科尔沁沙棘】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科尔沁沙棘】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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