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荔枝“品牌守护者计划”
南山荔枝,源自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是当地极具特色的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之一。南山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四季温暖,独特的海洋性气候条件以及富含矿物质的土壤为荔枝生长提供了理想的自然环境。南山荔枝品种繁多,尤以糯米糍、桂味等最为知名,其果实色泽鲜艳,果肉晶莹剔透,口感细腻爽滑,汁多且甜度适中,带有独特的清香,富含多种维生素、糖类及微量元素,具有良好的营养价值和保健功能,深受消费者喜爱。近年来,当地果农采用科学化管理方法,遵循绿色生态种植理念,严格把控农药使用,确保了南山荔枝的高品质和安全无公害。南山荔枝产业的发展也对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岭南荔枝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南山荔枝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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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荔枝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深圳:南海边的改革开放前沿,科技创新引领国际化都市发展

    深圳:南海边的改革开放前沿,科技创新引领国际化都市发展

    深圳市位于中国广东省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岸,紧邻香港特别行政区,是连接香港与中国大陆的重要门户。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之一,深圳总面积约为1,997平方公里,下辖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十个区。其地理位置优越,不仅是中国南大门,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之一,对内对外都发挥着重要的经济辐射作用。深圳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夏季炎热潮湿,冬季较为温和少雨。年平均气温约为22.4摄氏度,降水量充沛,多集中在春夏两季。由于地处低纬度地区,阳光充足,植被繁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深圳境内河流众多,如深圳河、茅洲河等,形成了独特的水域景观;此外,还有梧桐山、羊台山等山脉环绕,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深圳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显著,城市绿化覆盖率高,空气质量和水质持续改善,是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深圳还拥有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如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华侨城湿地公园等,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观光。尽管深圳是一个高度城市化的国际大都市,但其农业也颇具特色。主要种植水稻、蔬菜、水果等作物,尤其是荔枝、龙眼等热带水果闻名遐迩。深圳还盛产各种花卉,如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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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3 10:44
    浏览 13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南山荔枝』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6年10月26日
  • + 立即签到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南山荔枝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南山荔枝
    管理/保护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知识产权局
    批准/公告文号:
    2006年第160号
    有效期限:
    2006年10月26日 - 长期
    原国家质检总局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

    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应当向产地(南山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产地核验后,再经所在地(广东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广东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广东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南山荔枝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南山荔枝
    管理/保护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有效期限:
    2017年12月29日 - 2019年12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南山荔枝】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南山荔枝】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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