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产中国 / 宁晋鸭梨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宁晋鸭梨
河北 宁晋
东经 114°56′E北纬 37°37′N
宁晋鸭梨

宁晋鸭梨

果实皮薄型正,洁净美观,肉质洁白、细脆多
简介宁晋鸭梨,是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特产,具有“果实皮薄型正、洁净美观、肉质洁白、细脆多”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宁晋鸭梨属于白梨系统古老优良品种,种植历史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宁晋鸭梨单果重通常大于或等于200克,果实硬度在6.5-7.5kg/cm之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达到11%,富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营养成分。作为“中国鸭梨之乡”,宁晋县优质梨种植面积近10万亩,并且已经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河北省气候好产品的认定。每年4月开花,9月中下旬成熟,产量丰富,年产雪梨、鸭梨近30万吨。宁晋鸭梨不仅在国内市场上深受消费者喜爱,还远销国外,是当地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宁晋鸭梨
申请/保护单位: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人民政府
批准/生效日期:
2007年06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宁晋鸭梨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暂无授权名录信息,敬请期待~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宁晋鸭梨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宁晋鸭梨】地理标志?

宁晋鸭梨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宁晋鸭梨的检测机构由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宁晋鸭梨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宁晋鸭梨】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宁晋鸭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