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石榴“品牌守护者计划”
烈山石榴,产自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是当地极具代表性的特色水果,以其果形饱满、色泽鲜艳、口感甘甜多汁而闻名。烈山区地处淮北平原,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尤其是富含有机质的土壤为石榴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烈山石榴以其果肉晶莹剔透、汁水丰富、营养丰富而著称,富含维生素C、膳食纤维及多种矿物质,具有增强免疫力、促进消化、抗氧化等功效,深受消费者喜爱。当地采用生态种植方式,结合传统农耕技术与现代科学管理,确保石榴的天然品质与健康安全。烈山石榴不仅是当地人民喜爱的健康水果,更是烈山区的重要农业品牌,常被用于鲜食或制作果汁、果酱等加工产品。近年来,烈山区通过品牌化发展与电商平台推广,将石榴推向更广阔的市场,使其成为安徽乃至全国知名的特色农产品之一。烈山石榴的种植历史可追溯至明清时期,如今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之一,并以其优异的品质多次在农产品展会上获奖,被誉为“淮北平原的红色珍宝”。

烈山石榴 x 优质“农品牌”

更多+

烈山石榴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淮北:相山脚下,煤炭之乡,转型发展中,生态逐步改善。

    淮北:相山脚下,煤炭之乡,转型发展中,生态逐步改善。

    淮北,位于中国东部地区安徽省北部,地处淮河以北、黄淮平原的南缘,是连接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和华中地区(湖北、河南、江西)的重要节点。它北接宿州市,南临亳州市,西连河南省永城市,东靠江苏省徐州市,总面积约2741平方公里。作为安徽省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淮北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吴越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陇海铁路、京沪高铁等多条重要铁路干线穿城而过;浍河及其支流构成了淮北独特的水系网络,为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淮北属于典型的暖温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在14°C至15°C之间。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潮湿,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但雪量较少。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相山风景区展现了广袤的城市森林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淮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淮北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平原地带和低山丘陵地区,得益于浍河及其支流的灌溉,使得当地能够在湿润环境中发展高效的农业。主要农作物包括小麦、玉米、大豆等...
    查看详情 >>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2 12:35
    浏览 29
  • + 立即签到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烈山石榴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烈山石榴
    管理/保护单位: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农林水利局
    有效期限:
    2017年12月29日 - 2019年12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烈山石榴】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烈山石榴】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猜你喜欢 ^_^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