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樱桃“品牌守护者计划”
长安樱桃,产自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是当地极具代表性的特色水果,以其果实圆润、色泽鲜红、口感香甜多汁而闻名。长安区地处关中平原,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尤其是富含有机质的土壤为樱桃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长安樱桃以其果肉细腻、汁水丰富、营养丰富而著称,富含维生素C、膳食纤维及多种矿物质,具有增强免疫力、促进消化、抗氧化等功效,深受消费者喜爱。当地采用生态种植方式,结合传统农耕技术与现代科学管理,确保樱桃的天然品质与健康安全。长安樱桃不仅是当地人民喜爱的健康水果,更是长安区的重要农业品牌,常被用于鲜食或制作果汁、果酱等加工产品。近年来,长安区通过品牌化发展与电商平台推广,将樱桃推向更广阔的市场,使其成为陕西乃至全国知名的特色农产品之一。长安樱桃的种植历史可追溯至唐代,如今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之一,并以其优异的品质多次在农产品展会上获奖,被誉为“关中平原的红色珍宝”。

长安樱桃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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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樱桃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西安:十三朝古都,兵马俑闻名,历史文化遗产丰富

    西安:十三朝古都,兵马俑闻名,历史文化遗产丰富

    西安,古称长安、镐京,是陕西省省会,位于中国西北地区,渭河平原中部。它东临华山,西接宝鸡,南依秦岭山脉,北跨渭河,总面积约9983平方公里。作为中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中心城市之一,西安地处关中平原的核心位置,是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经济中心,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城市。西安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适中,降水量较为充沛,集中在夏季。春季温暖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少雪。由于受秦岭山脉的影响,西安的气候相对温和,空气湿度较大,有利于农业发展。丰富的水资源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座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西安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渭河两岸的平原地区,这里是陕西重要的粮仓之一。主要农作物包括小麦、玉米、油菜等,其中阎良甜瓜、周至猕猴桃等特色水果闻名遐迩,不仅口感极佳,而且富含营养。此外,西安还是中国重要的花卉生产基地之一,这里生产的玫瑰花、月季等花卉品质优良,远销国内外市场。近年来,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和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生态旅游、有机农业等形式逐渐兴起,促进了农业多元化发展。西安以其丰富多样的特产资源吸引着无数游客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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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1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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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长安樱桃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长安樱桃
    登记证书编号:
    CAQS-MTYX-20231258
    管理/保护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有效期限:
    2023年12月19日 - 2025年12月1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长安樱桃】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长安樱桃】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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