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大枣“品牌守护者计划”
灵宝大枣,产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之一,也是豫西地区久负盛名的特色农产品。灵宝市地处秦岭山脉南麓,黄河中游,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赋予了灵宝大枣得天独厚的生长环境。灵宝大枣果实硕大,皮薄肉厚,核小肉实,色泽艳丽,口感醇厚,果肉细腻,甜而不腻,富含多种维生素、矿物质以及人体必需的氨基酸等营养成分,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常食可补中益气、养血安神、健脾和胃,深受消费者喜爱。近年来,当地农民凭借丰富的种植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技术,遵循绿色生态农业理念,严格控制农药残留,确保了灵宝大枣的品质优良和安全环保,使其成功走向国内外市场,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灵宝大枣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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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大枣

简介 / 动态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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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色农产品【灵宝大枣】 灵宝大枣,是中国河南省灵宝市的特产,是一种非常有名的水果,也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灵宝大枣具有个大、皮薄、肉厚、汁多、味甜、营养丰富的特点,被誉为“天下第一枣”,享誉海内外。灵宝大枣的栽培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汉代。据史料记载,灵宝大枣在汉代就已经开始种植,而且成为了当地农民的主要粮食来源之一。在唐朝时期,灵宝大枣更是被誉为“玉枣”,成为了皇室御用的珍品。灵宝川塬古枣林主要分布在故县镇、阳平镇、西阎乡、函谷关镇一直到大王镇,绵延20多千米,是中国保存最完整的连片古枣林。起初,受各种条件影响,灵宝大枣的生产规模较小。清代中后期,灵宝大枣开始大面积栽种,到民国时期已发展到6000多亩。民国十九年(1930年)《重修河南通志———灵宝县采访册》曾这样记载:“枣栽植面积约8000亩(约530公顷),亩产4斗,总产3200石,多数出境。”20世纪90年代后期,灵宝大枣扩展了产业链条,将果实进一步加工,从而提升了大枣的食用价值。相继涌现出多家大枣深加工企业,先后开发出枣茶、枣饮、枣醋、枣片等40余种大枣产品,销往武汉、广州、上海等地。2005年2月2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灵宝大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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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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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灵宝大枣:讲述农品牌自己的故事

    灵宝大枣:讲述农品牌自己的故事

    灵宝大枣,作为中国河南省灵宝市的特产,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据史料记载,灵宝大枣的栽培历史可以追溯到汉代,而且在唐朝时期就已经成为了皇室御用的珍品。在古代,灵宝大枣的种植和生产主要用于供应皇宫和贵族,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在汉代,灵宝大枣就已经被列为皇宫的贡品之一,而到了唐朝时期,灵宝大枣更是被誉为“玉枣”,成为了皇室御用的珍品。在宋元时期,灵宝大枣的种植和生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大枣已成为灵宝主要名土特产之一。在明代,灵宝大枣的种植和生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据史料记载,明代时期,灵宝大枣的种植面积已经非常广泛,而且成为了当地农民的主要粮食来源之一。明代时期,灵宝大枣的生产技术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人们开始采用更加科学的种植和管理方式,使得灵宝大枣的产量和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清代,灵宝大枣的种植和生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据史料记载,清代时期,灵宝大枣的种植面积已经非常广泛,而且成为了当地农民的主要粮食来源之一。在清代,灵宝大枣的生产技术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人们开始采用更加科学的种植和管理方式,使得灵宝大枣的产量和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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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01-02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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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门峡:黄河金三角,仰韶文化,苹果之乡,生态优良

    三门峡:黄河金三角,仰韶文化,苹果之乡,生态优良

    三门峡,位于中国华中地区河南省西部,地处秦岭山脉东段和华北平原的交汇地带,是连接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和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华中地区(湖北、湖南)的重要节点。它北依黄河,南临伏牛山脉,西接陕西省渭南市,东靠洛阳市,总面积约10,496平方公里。作为河南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之一,三门峡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海洋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陇海铁路、连霍高速公路等多条重要交通干线穿城而过;此外,三门峡还拥有便捷的公路网和航空设施,三门峡机场为国内外游客提供了便捷的空中走廊。三门峡属于典型的温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在12°C至15°C之间。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潮湿但有微风调节温度,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少雪。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展现了广袤的湖泊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三门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三门峡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盆地和平原地带,得益于充沛的降水和肥沃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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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01-22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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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灵宝大枣』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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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灵宝大枣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灵宝大枣
    管理/保护单位:
    灵宝市知识产权局
    有效期限:
    2005年02月21日 - 长期
    原国家质检总局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灵宝大枣】地理标志?

    灵宝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应当向产地(灵宝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产地核验后,再经所在地(河南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河南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河南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灵宝大枣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灵宝大枣】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灵宝大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灵宝大枣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灵宝大枣
    登记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0888
    管理/保护单位: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发展服务部
    有效期限:
    2024年10月14日 - 2025年08月1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灵宝大枣】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灵宝大枣】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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