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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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黄连

Shizhu Coptis Chinensis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区域公用品牌

地理标志产品
品牌荣誉(3)
规模:900公顷(参考)
品牌签名:枝肥、肉厚、条长、色艳、有效成份含量高
品牌保护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石柱黄连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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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石柱
东经108°06′北纬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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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石柱黄连,是重庆市石柱县石柱县特产,具有“枝肥、肉厚、条长、色艳、有效成份含量高”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石柱黄连 “原产地农品牌发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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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黄连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重庆:山城,火锅,看三峡

    重庆:山城,火锅,看三峡

    重庆市,简称“渝”,位于中国西南地区,介于北纬28°10′至32°13′、东经105°17′至110°11′之间。它是中国的直辖市之一,总面积约为8.24万平方公里,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平原分布在长江、嘉陵江等河流冲积而成的河谷盆地,构成了丰富的自然景观。重庆四面环山,两江交汇,独特的地理环境赋予了这座城市鲜明的山城特色。作为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重庆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占据着重要地位。重庆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夏季炎热潮湿,冬季温和少雨,春秋两季较为宜人。年平均气温在18℃至20℃之间,降水量大约为1,000毫米至1,400毫米,主要集中在春夏之交。这种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不仅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也为城市的绿化和环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此外,重庆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金佛山、武隆喀斯特地貌等自然保护区,是全球重要的生态宝库之一,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作为中国重要的农业省份之一,重庆的农业具有显著特色和发展潜力。重庆主要种植水稻、玉米、油菜籽等作物,并且是全国著名的柑橘生产基地之一。奉节脐橙、巫山脆李等水果闻名遐迩。近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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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1 16:07
    浏览 2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石柱黄连』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二批互认互保清单产品。
    2020年09月14日
  • 荣誉
    重庆市石柱县石柱黄连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二批)。
    2019年01月17日
  • 荣誉
    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石柱黄连』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4年10月10日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石柱黄连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石柱黄连
    申请/保护单位: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批准/生效日期:
    2004年10月10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石柱黄连】地理标志?

    石柱黄连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石柱黄连的检测机构由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重庆市)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重庆市)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石柱黄连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石柱黄连】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石柱黄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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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产品 • 石柱黄连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产品
    石柱黄连
    申请/保护单位: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盟机构
    批准/生效日期:
    第二批(待定)
    中国 & 欧盟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查看
    一、什么是中欧地理标志?

    中国和欧盟的地理标志资源都很丰富。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双方于2011年启动了谈判。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和上百次非正式磋商,2020年9月14日,双方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2021年3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包括14条和7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根据协定,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并可使用双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等。协定附录纳入双方共计超过500个地理标志产品,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其中就包含了石柱黄连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约100个地理标志(中国地理标志100个;欧盟地理标志96个)于协定生效之日(2021年3月1日)起开始保护。

    第二批:双方各350个地理标志(中国地理标志175个;欧盟地理标志175个),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更新情况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详情可参阅《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

    二、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对入选产品有哪些利好?

    中欧双方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对地理标志相互提供高水平保护,将有力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发展,进一步加强中欧经贸合作。

    1、我国一大批地理标志受到欧盟保护。随着协定生效,我国首批100个地理标志正式获得欧盟保护。其中,既有已对欧盟出口的产品,如婺源绿茶、吐鲁番葡萄、普洱咖啡等,也有对欧可能有出口潜力的产品,如烟台苹果、安岳柠檬、绍兴酒等。此外,协定还纳入了我国第二批175个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4年内获得保护。

    2、是我国相关地理标志有权使用欧盟官方标志。这也是欧盟首次通过国际条约允许外国地理标志所有人使用其官方标志。加贴欧盟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意味着产品声誉获得欧盟认可,有利于我国相关产品获得海外消费者的认可,提升知名度,开拓海外市场。

    3、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协定为欧盟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充分保护,消除欧盟生产商的后顾之忧,使其放心地向我国出口,使我国消费者能吃到、用上更多欧盟优质产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因此,协定的生效必将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为中欧经贸合作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进一步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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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石柱黄连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石柱黄连
    申请/保护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有效期限:
    2022年05月05日 - 2025年05月04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石柱黄连】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石柱黄连】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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