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大米“品牌守护者计划”
五常大米,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特产,具有“米粒均匀、色泽光亮、醇厚绵长、芳香四溢”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五常大米”目前已拥有“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证明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5项桂冠,全国仅五常一家。五常市地处黑龙江省南部,属于中温带大陆气候,充沛的日照,天然河水灌溉,加上种植的成熟期长的优质晚熟品种的水稻,使五常大米与众不同的特点。五常山清水秀,更是鱼米之乡。五常大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初渤海国时期(7世纪中叶),当时五常境内就有农民种植水稻。

五常大米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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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大米

简介 / 动态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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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常大米:讲述农品牌自己的故事

    五常大米:讲述农品牌自己的故事

    五常大米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初渤海国时期(7世纪中叶),当时五常境内就有农民种植水稻。清乾隆十年(1745年),清政府指派1000户亲族旗人到五常拉林地区屯垦戍边。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吉林将军富俊征集部分朝鲜人在五常一带引河水种稻,所收获稻子用石碾碾制成大米,封为贡米,专送京城,供皇室享用。咸丰四年(1854年),清政府在当地设立了“举仁、由义、崇礼、尚智、诚信”五个甲社,以“三纲五常”中“仁、义、礼、智、信”五常为名,称此地为五常,后又派旗官协领五常,设衙建堡,1909年设五常府,故五常大米素有“千年水稻,百年贡米”之誉。新中国成立后,五常市水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单位产量不断提高,水稻的栽培技术形成了特有的“五常模式”,并闻名省内外。20世纪50年代,五常的水稻面积已经达到近10万亩,并逐渐成为中国水稻生产第一县。20世纪90年代起,五常就培育了适合本区域种植的五优稻、松粳等系列的稻种,并采用了具有五常特色的一段超旱育苗及大棚旱育苗栽培技术。1993年,黑龙江省五常市龙凤山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田永太在田里发现一株有12棵穗的稻子,用它作种子,种了十二垄稻子,当稻子快要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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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01-12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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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松花江畔,冰雪世界,欧陆风情,多元文化交融

    哈尔滨:松花江畔,冰雪世界,欧陆风情,多元文化交融

    哈尔滨,位于中国东北地区黑龙江省南部,地处松嫩平原的东部边缘,是连接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的重要节点。它北接绥化市,南临吉林省长春市,西连大庆市,东靠佳木斯市,总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作为黑龙江省的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哈尔滨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东北亚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哈大高铁、京哈铁路等多条重要铁路干线穿城而过;松花江及其支流构成了哈尔滨独特的水系网络,为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哈尔滨属于典型的温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在-2°C至4°C之间,冬季寒冷漫长,夏季短暂凉爽。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太阳岛国家湿地公园展现了广袤的湿地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哈尔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哈尔滨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平原地带,得益于松花江及其支流的灌溉,使得当地能够在半湿润环境中发展高效的农业。主要农作物包括玉米、水稻、大豆等,其中最为著名的是五常市的大米。五常大米以其颗粒饱满、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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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01-2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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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五常大米』入选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2022年10月
  • 荣誉
    『五常大米』五优稻4号荣获第三届中国·黑龙江国际大米节大米品评品鉴活动粳稻组三项金奖。
    2020年10月18日
  • 荣誉
    『五常大米』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一批互认互保清单产品。
    2020年09月14日
  • 荣誉
    『五常大米』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019年11月15日
  • 荣誉
    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五常大米』被授予“2017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
    2017年09月
  • 荣誉
    『五常大米』在中国国际粮油博览会上获金奖,五常市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中国优质稻米之乡”称号。
    2011年
  • 荣誉
    『五常大米』获得“中国名牌”荣誉称号。
    2006年
  • 荣誉
    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五常大米』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3年05月10日
  • 荣誉
    『五常大米』被美国绿色营养协会认证为达标产品。
    2001年01月
  • 荣誉
    『五常大米』获中国国际食品博览会“国际食品质量之星”和“国际名牌食品”称号。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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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五常大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五常大米
    管理/保护单位:
    五常市知识产权局
    有效期限:
    2003年05月10日 - 长期
    原国家质检总局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

    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应当向产地(五常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产地核验后,再经所在地(黑龙江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黑龙江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黑龙江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产品 • 五常大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产品
    五常大米
    管理/保护单位: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盟相应机构
    有效期限:
    2021年03月01日 - 长期
    中国 & 欧盟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中欧地理标志?

    中国和欧盟的地理标志资源都很丰富。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双方于2011年启动了谈判。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和上百次非正式磋商,2020年9月14日,双方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2021年3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包括14条和7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根据协定,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并可使用双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等。协定附录纳入双方共计超过500个地理标志产品,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其中就包含了五常大米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约100个地理标志(中国地理标志100个;欧盟地理标志96个)于协定生效之日(2021年3月1日)起开始保护。

    第二批:双方各350个地理标志(中国地理标志175个;欧盟地理标志175个),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更新情况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详情可参阅《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

    二、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对入选产品有哪些利好?

    中欧双方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对地理标志相互提供高水平保护,将有力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发展,进一步加强中欧经贸合作。

    1、我国一大批地理标志受到欧盟保护。随着协定生效,我国首批100个地理标志正式获得欧盟保护。其中,既有已对欧盟出口的产品,如婺源绿茶、吐鲁番葡萄、普洱咖啡等,也有对欧可能有出口潜力的产品,如烟台苹果、安岳柠檬、绍兴酒等。此外,协定还纳入了我国第二批175个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4年内获得保护。

    2、是我国相关地理标志有权使用欧盟官方标志。这也是欧盟首次通过国际条约允许外国地理标志所有人使用其官方标志。加贴欧盟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意味着产品声誉获得欧盟认可,有利于我国相关产品获得海外消费者的认可,提升知名度,开拓海外市场。

    3、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协定为欧盟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充分保护,消除欧盟生产商的后顾之忧,使其放心地向我国出口,使我国消费者能吃到、用上更多欧盟优质产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因此,协定的生效必将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为中欧经贸合作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进一步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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