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安石糯谷酒“品牌守护者计划”
崇仁安石糯谷酒,产自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是一种以优质糯米为原料、采用传统工艺酿制的地方特色美酒。崇仁县地处赣中腹地,气候温和,水土丰沃,为糯谷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安石糯谷酒选用本地特产的优质糯米,结合百年传承的酿造技艺,经过蒸煮、发酵、蒸馏等多道工序精心酿制而成。其酒体清澈透明,香气馥郁,口感绵柔甘醇,入口顺滑,回味悠长,兼具米酒的清甜与白酒的醇厚,深受消费者喜爱。崇仁安石糯谷酒不仅是一种饮品,更是当地文化的重要象征,常被用于节庆宴席、亲友馈赠,承载着浓厚的地方情感与历史底蕴。近年来,当地通过品牌化发展和现代化生产,将安石糯谷酒推向更广阔的市场,使其成为江西乃至全国知名特色酒品。

崇仁安石糯谷酒 x 优质“农品牌”

更多+

崇仁安石糯谷酒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抚州:旴江之畔,才子之乡,戏曲文化,农业资源丰富

    抚州:旴江之畔,才子之乡,戏曲文化,农业资源丰富

    抚州,位于中国东南地区江西省东部,地处武夷山脉西麓、抚河中游的丘陵地带,是连接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和华中地区(湖北、河南、湖南)的重要节点。它北接南昌市,南临赣州市,西连吉安市,东靠福建省南平市,总面积约18817平方公里。作为江西省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之一,抚州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吴越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沪昆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多条重要交通干线穿城而过;此外,抚河及其支流构成了抚州独特的水系网络,为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并且抚州港是中国重要的内河港口之一。抚州属于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在17°C至19°C之间。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潮湿,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但雪量较少。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大觉山风景区展现了广袤的山林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抚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抚州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平原地带和丘陵地区,得益于抚河及其支流的灌溉,使得当地能够在湿润环境中发展...
    查看详情 >>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2 15:45
    浏览 69
  • + 立即签到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崇仁安石糯谷酒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崇仁安石糯谷酒
    登记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0810
    管理/保护单位:
    崇仁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期限:
    2024年10月14日 - 2025年08月1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崇仁安石糯谷酒】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崇仁安石糯谷酒】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猜你喜欢 ^_^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