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32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生产虎噉金针菜、新会陈皮、神湾菠萝、东陂腊味、阳山淮山、凤凰单丛(枞)茶、罗定豆豉等7个产品的17家企业(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发布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s://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476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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