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646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宝坻大葱等870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0/9/art_2089_201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