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534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资溪白茶、万载南酸枣糕等2个产品的2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ttach/0/5459a058e38a48d9bca56ac021dcc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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