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588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第五七七号公告,对介休绵芪、龙江小米、大圩葡萄、颍上大米、黟山石墨茶(黟县石墨茶)、金溪蜜梨、安化小籽花生、中江柚、横山大明绿豆等9个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
自2024年6月20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7/17/art_2089_193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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