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始建于唐武周年间(公元696年),历史悠久。由于缙云县地处山区,山谷硗瘠,耕地缺乏、在古代素有穷乡僻壤之称。但缙云县山水秀丽、自然条件优越、民风朴实、吃苦耐劳。在这种特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下,缙云农民孕育出了具有地方品种特色的缙云麻鸭。从有史料记载算起,缙云麻鸭的养殖历史至少有430多年,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古时缙云人逢年过节有大户人家宰猪杀羊、小户平民杀鸡杀鸭的风俗习惯,甚至流传“无鸭不成宴”的说法。明清时期,有民谣流传:“番薯介,鼎峰茶,蟠龙金针,草子鸭”。可见,作为缙云古代四大名特产之一的缙云麻鸭具有悠久的历史。
经《缙云县志》考查,最早可考查到明代万历七年(1579年),在明万历、清康熙、乾隆、道光、光绪年间均有缙云县养“鸭”记载,民间俗称“草子鸭、水鸭”。据有关史料记载,在清乾隆年间,缙云县的新建、新碧一带就有麻鸭养殖,俗称“缙云麻鸭”,《缙云县志》对此也有记载。但在当时,缙云麻鸭养殖完全处于农民家庭副业地位,规模很小。至清光绪初年,缙云县新建、笕川一带已出现小群麻鸭养殖,主要放牧于溪流河道、水田,每群数十只至百余只,人称“缙云鸭”。
民国初期,新建镇笕川等村的少数农民开始赶着麻鸭向丽水、松阳、遂昌、武义、永康、东阳等邻近县、市放牧。20世纪60年代后期,缙云鸭农走出缙云向上海、福建等省市发展养鸭业。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缙云县大批鸭农开始向全国各地拓展市场。据调查统计,全县最高年份共有四万多鸭农在中国26个省、市、自治区发展麻鸭养殖及相关产业,年饲养量达到2800万只,提供商品蛋49.99万吨,总产值40.66亿元,鸭农纯收益5.27亿元,占当时全县农民纯收入的36.6%。1988年,缙云县有四千多养鸭专业户、三万多人养鸭四百万只,鸭迹遍及上海十县、广东百县、直至大江南北、长城内外的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年饲养量达1500万羽以上。
由于缙云麻鸭的大量养殖,1997年7月,国务院中国经济特产办公室授予缙云县“中国麻鸭之乡”的称号,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张德江作出了“这是山区农民致富的一条好门路,值得宣传”的批示。1999年6月,缙云县农业、科技等有关部门先在新碧镇下小溪村建立缙云麻鸭良种繁育基地。1999年8月20日,浙江日报作了《缙云四万鸭农闯天下》的专题报导,缙云麻鸭名扬大江南北。2001年,缙云县在新建镇览川村创办了缙云麻鸭祖代场。2003年10月26日,缙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缙云麻鸭地方系列标准》。2006年4月14日,缙云麻鸭品种通过浙江省农业厅认定。2009年4月29日,缙云麻鸭被浙江省农业厅列入了“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长期以来,缙云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麻鸭产业发展。将缙云麻鸭养殖业列入各个时期的农业发展规划,先后建立了“养鸭协会”、“畜禽特研究所”、“麻鸭养殖推广中心”、“养殖商会”、“缙云县麻鸭养殖技术协会”等社团组织,更好地为发展麻鸭产业服务。近年来,缙云麻鸭先后被列入“省、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名录、“国家级重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是全国159个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