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522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山西老陈醋、吉林长 白山人参、清江枳壳、梅河大米、乾安黄小米、哈密瓜、吐鲁番葡萄、固原黄牛、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9个产品的25家企业, 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 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ttach/0/04407250290f4cdca627cc18c9fe6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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