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政府信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85号):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唐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等单位申请对“唐山河鲀”等44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大竹苎麻”获证产品申请登记证书持有人名称变更,业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并完成公示程序,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相关要求,准予变更。现重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原登记证书收回注销。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906/t20190627_6319696.htm
精选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