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产中国 / 五原黄柿子 /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五原黄柿子
内蒙古 五原
东经 108°16′E北纬 41°05′N
简介五原黄柿子,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五原黄柿子属茄科,具有颜色金黄、个大肉厚、含水量少、沙甜可口等特点。五原县位于举世闻名的“八百里河套米粮川”的河套平原,有2400年的悠久历史和积淀深厚的文化,汉武帝时期,因九原郡改为五原郡而得名,1912年正式建县至今。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种子志》记载,1936年西红柿传入五原县,从60-70年代开始种植黄柿子,是多年流传下来的乡土品种。黄柿子最初是由五原县农田大户种植成功,因其颜色金黄,口感好,从此在周围的村社中推广开来,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特产。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五原黄柿子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501
申请/保护单位:
五原县蔬菜办公室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AGI2014-02-1501
批准/生效日期:
2014年11月18日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五原黄柿子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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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五原黄柿子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五原县蔬菜办公室(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五原县蔬菜办公室)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五原黄柿子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五原黄柿子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五原黄柿子】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五原县所辖隆兴昌镇、胜丰镇、天吉泰镇、新公中镇、复兴镇、塔尔湖镇、银定图镇、套海镇、和胜乡共8个镇1个乡11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07°35′70″~108°37′50″,北纬40°46′30″~41°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