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658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第六四九号公告,对宣砚、潮州木雕等产品予以初步认定,公告期满无异议。
自2025年12月14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2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12/29/art_2089_203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