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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中国 / 巩留苹果 /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巩留苹果
新疆 巩留
东经 82°13′E北纬 43°28′N
巩留苹果

巩留苹果

绿色有机种植,天然无公害
简介巩留苹果,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巩留苹果果实近圆形,果型饱满,果面底色黄绿,大部分果面着橘红色霞,覆有鲜红色条纹。巩留苹果果面光滑,果实硬度较高,肉质细脆,风味酸甜适口,成熟果品耐贮存,在半地下窖可藏至翌年5月,在冷风库可藏至翌年7月。巩留苹果生长地地处特克斯河、巩乃斯河交汇处两河汇合后,下游始称伊犁河,种植区雨量充沛,周围无任何重工业,灌溉用水源自于天山融雪河水,水质洁净,富含多种矿物质,对巩留苹果的品质起有益作用。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巩留苹果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890
申请/保护单位:
巩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AGI2016-01-1890
批准/生效日期:
2016年03月31日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巩留苹果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暂无授权名录信息,敬请期待~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巩留苹果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巩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巩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巩留苹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巩留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巩留苹果】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巩留县所辖阿尕尔森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提克阿热克乡、牛场、综合农场共6个乡镇(场)40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82°   22′~82°34′,北纬43°45′~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