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苹果“品牌守护者计划”
沂源苹果,是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沂源苹果以其色泽鲜艳、清脆香甜而闻名于世。先后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40多个,有“江北第一果”的美誉,有“奥运果”、“全运果”、“世博果”之称。 沂源苹果以红富士为主,果实中大,果实长成圆形,果面片红或条红,皮薄,肉质细嫩,汁液丰富,偏甜微酸,清脆爽口,果肉黄白色,致密细脆,酸甜适度,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4.8~15.4%,果面光滑,无锈,果粉多,蜡质层厚,果皮中厚而韧。品质极上,果实极耐贮藏,十月中下旬成熟。以其色泽鲜艳、清脆香甜而闻名于世,是中国最重要的苹果产地。

沂源苹果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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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苹果

简介 / 动态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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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色农产品【沂源苹果】 沂源苹果是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特产,以其色泽鲜艳、清脆香甜而闻名于世。先后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40多个,有“江北第一果”的美誉,有“奥运果”、“全运果”、“世博果”之称。沂源苹果先后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40多个,有“江北第一果”的美誉,有“奥运果”、“全运果”、“世博果”之称。“沂源苹果”以其优良的品质得到了中国国家有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使“沂源苹果”的知名度响誉海内外,先后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40多个,有“江北第一果”的美誉。沂源县土质好,地势高,光照强,昼夜温差大,境内无客水流入,发展绿色无公害果品、蔬菜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是全国果品生产百强县、是全国果品生产百强县、无公害果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绿色食品红富士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县、果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沂源苹果以其优良的品质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先后通过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连续4次在农博会、绿博会和农产品交易会上获得水果类最畅销产品称号。在北京奥运推荐果品评选展示会暨“2007中国国际林业博览会”上,沂源苹果更是从全国970个参选果品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奥运推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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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2024-01-16
    浏览 184
  • 鲁中明珠,锦绣沂源——自然风光与文化底蕴的完美融合

    鲁中明珠,锦绣沂源——自然风光与文化底蕴的完美融合

    沂源县位于中国山东省中部,隶属于淄博市。它东邻临朐县,南接沂水县和蒙阴县,西靠莱芜区(济南市),北连博山区和淄川区。沂源县地理位置独特,交通便利,是连接山东中部与南部的重要节点之一。沂源县政府所在地距离淄博市区约100公里,拥有便捷的公路网络,并且靠近青兰高速公路、滨莱高速公路和胶济铁路,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条件。沂源县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夏季(6月至8月)高温多雨,平均气温在25-30℃之间;冬季(12月至2月)寒冷干燥,平均气温约为-5至0℃。年降水量大约在700毫米至900毫米之间,主要集中在春夏季节(4月至9月),有利于农作物生长。此外,沂源县还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沂河及其支流贯穿全境,为农业灌溉和生态修复提供了宝贵的水源。沂源县的农业以小麦、玉米、花生为主,同时也发展了多种特色农业项目。例如,该地区种植了大量的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这些作物不仅品质优良,而且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近年来,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成为发展的新趋势。政府鼓励农民采用现代化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沂源县还大力发展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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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2-07 12:17
    浏览 53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沂源苹果』被纳入2021年第二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2021年09月13日
  • 荣誉
    山东省沂源县沂源苹果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二批)。
    2019年01月17日
  • 荣誉
    『沂源苹果』被确定为上海世博会接待专用果。
    2010年
  • 荣誉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沂源苹果』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09年05月20日
  • 荣誉
    『沂源苹果』入选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专用果品、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辉煌成就展,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09年
  • 荣誉
    『沂源苹果』被确定为专供北京奥运核心区的唯一苹果,荣获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奥运推荐果品”一等奖,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授予“中华名果”称号。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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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沂源苹果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沂源苹果
    登记证书编号:
    AGI00148
    管理/保护单位:
    沂源县生态农业与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
    批准/公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208号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09-02-00148
    有效期限:
    2009年05月20日 - 长期
    原国家农业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沂源县生态农业与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沂源县生态农业与农产品质量管理办公室)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沂源苹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沂源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沂源苹果】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山东省沂源县境内的南麻镇、土门镇、鲁村镇、徐家庄乡、大张庄镇、燕崖乡、中庄镇、西里镇、东里镇、张家坡镇、石桥乡、悦庄镇和三岔乡13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4′-118°31′,北纬35°55′-36°23′。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沂源苹果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沂源苹果
    登记证书编号:
    CAQS-MTYX-20210331
    管理/保护单位:
    沂源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期限:
    2021年09月13日 - 2025年09月13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沂源苹果】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沂源苹果】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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