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大米“品牌守护者计划”
盘锦大米,是辽宁省盘锦市特产,具有“整齐无杂、香纯可口、色香味俱佳”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盘锦大米清白油亮、口感滑腻、米味清香、营养丰富,做成米饭柔软润滑、清香适口。盘锦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独特偏碱性土壤及无污染水质造就了优质的盘锦大米,被誉为“中国生态稻米之乡”。盘锦大米曾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奥运会专用米”、2016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2017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荣誉称号。盘锦目前已有6家企业生产的盘锦大米获“辽宁省优质产品”称号,盘锦大米已远销国内20余省市,出口世界五大洲的15个国家和地区。

盘锦大米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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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大米

简介 / 动态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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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色农产品【盘锦大米】 盘锦大米,是辽宁省盘锦市特产,具有“整齐无杂、香纯可口、色香味俱佳”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盘锦大米清白油亮、口感滑腻、米味清香、营养丰富,做成米饭柔软润滑、清香适口。盘锦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独特偏碱性土壤及无污染水质造就了优质的盘锦大米,被誉为“中国生态稻米之乡”。盘锦大米曾先后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奥运会专用米”、2016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2017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等荣誉称号。盘锦目前已有6家企业生产的盘锦大米获“辽宁省优质产品”称号,盘锦大米已远销国内20余省市,出口世界五大洲的15个国家和地区。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的中心地带,是世界公认的“黄金水稻带”,地势平坦,多水无山,属温带大陆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盘锦独特的湿地生态环境、优良的大气质量、标准的灌溉水、洁净的土壤及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蟹稻共生原生态种植,决定了盘锦大米的生态品质,低温冷链储存保证了盘锦大米的新鲜度和最佳口感,生长出的粳米直链淀粉含量低,韧性强,口感好。盘锦自古就有“鱼米之乡”的美称,又被称之为“辽河金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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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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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盘锦:辽河三角洲,石油之城,红海滩奇观,农业资源丰富

    盘锦:辽河三角洲,石油之城,红海滩奇观,农业资源丰富

    盘锦,位于中国东北地区辽宁省西南部,地处辽河平原的最南端,是连接东北三省(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华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它北接沈阳市,南临营口市,西濒渤海,东靠鞍山市,总面积约4,071平方公里。作为辽宁省重要的沿海城市之一,盘锦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东北亚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哈大高铁、沈盘高速公路等多条重要铁路干线穿城而过;辽河及其支流构成了盘锦独特的水系网络,为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盘锦属于典型的温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在8°C至10°C之间。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潮湿,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但雪量适中。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展现了广袤的湿地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盘锦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盘锦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沿海平原地带,得益于辽河及其支流的灌溉,使得当地能够在半湿润环境中发展高效的农业。主要农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大豆等,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盘锦大米。盘锦大米以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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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2 08:53
    浏览 36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盘锦大米』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第一批互认互保清单产品。
    2020年09月14日
  • 荣誉
    『盘锦大米』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019年11月15日
  • 荣誉
    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盘锦大米』被授予“2017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
    2017年09月
  • 荣誉
    『盘锦大米』被指定为“北京奥运会专用米”。
    2008年
  • 荣誉
    『盘锦大米』荣获中国驰名商标。
    2007年
  • 荣誉
    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盘锦大米』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2年09月10日
  • + 立即签到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盘锦大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盘锦大米
    管理/保护单位:
    盘锦市大洼区知识产权局
    有效期限:
    2002年09月10日 - 长期
    原国家质检总局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盘锦大米】地理标志?

    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应当向产地(盘锦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产地核验后,再经所在地(辽宁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辽宁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辽宁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盘锦大米】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产品 • 盘锦大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产品
    盘锦大米
    管理/保护单位: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盟相应机构
    有效期限:
    2021年03月01日 - 长期
    中国 & 欧盟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中欧地理标志?

    中国和欧盟的地理标志资源都很丰富。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双方于2011年启动了谈判。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和上百次非正式磋商,2020年9月14日,双方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2021年3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

    《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包括14条和7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根据协定,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并可使用双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等。协定附录纳入双方共计超过500个地理标志产品,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其中就包含了盘锦大米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约100个地理标志(中国地理标志100个;欧盟地理标志96个)于协定生效之日(2021年3月1日)起开始保护。

    第二批:双方各350个地理标志(中国地理标志175个;欧盟地理标志175个),将于协定生效后4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更新情况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详情可参阅《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

    二、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对入选产品有哪些利好?

    中欧双方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对地理标志相互提供高水平保护,将有力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发展,进一步加强中欧经贸合作。

    1、我国一大批地理标志受到欧盟保护。随着协定生效,我国首批100个地理标志正式获得欧盟保护。其中,既有已对欧盟出口的产品,如婺源绿茶、吐鲁番葡萄、普洱咖啡等,也有对欧可能有出口潜力的产品,如烟台苹果、安岳柠檬、绍兴酒等。此外,协定还纳入了我国第二批175个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4年内获得保护。

    2、是我国相关地理标志有权使用欧盟官方标志。这也是欧盟首次通过国际条约允许外国地理标志所有人使用其官方标志。加贴欧盟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意味着产品声誉获得欧盟认可,有利于我国相关产品获得海外消费者的认可,提升知名度,开拓海外市场。

    3、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协定为欧盟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充分保护,消除欧盟生产商的后顾之忧,使其放心地向我国出口,使我国消费者能吃到、用上更多欧盟优质产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因此,协定的生效必将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为中欧经贸合作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进一步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基础。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盘锦大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盘锦大米
    登记证书编号:
    CAQS-MTYX-20240605
    管理/保护单位:
    盘锦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有效期限:
    2024年10月14日 - 2025年08月1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盘锦大米】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盘锦大米】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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