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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中国 / 徐庄板栗 /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徐庄板栗
徐庄板栗
徐庄板栗
外形玲珑,糯性强,甘甜芳香,口感佳
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徐庄镇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保护主体: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申请(持证)单位:枣庄市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简介徐庄板栗,产自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是该地特色农产品之一,并享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得益于当地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独特的气候环境,徐庄板栗以其个大饱满、色泽鲜艳、口感细腻香甜、营养丰富而闻名遐迩,被美食家们誉为“佳果珍馐”,备受消费者喜爱。徐庄板栗种植历史悠久,素有“中国富硒板栗之乡”美誉,所产板栗品种优良,是鲁南最大的以板栗为主的干果生产基地和山东省科普示范基地。徐庄板栗产品包括原栗及系列加工产品,销往河北、上海等20多个省市,出口韩国、日本等国家,被誉为“鲁南板栗大镇”。近年来,当地通过现代化种植技术和品牌化运营,不仅提升了徐庄板栗产品附加值,也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徐庄板栗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徐庄板栗
申请/保护单位:
枣庄市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批准/公告文号: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公告 第02号
有效期限:
2014年02月25日 - 2019年12月29日
认定状态:
已失效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查看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徐庄板栗】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徐庄板栗】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