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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中国 / 巴彦玉米 /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巴彦玉米
巴彦玉米
巴彦玉米
粒大,饱满,呈黄色,无杂色,扁圆型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巴彦县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保护主体:国家农业农村部
申请单位:巴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
简介巴彦玉米,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特产,具有“粒大、饱满、呈黄色、无杂色、扁圆型”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巴彦玉米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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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巴彦玉米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巴彦玉米
登记证书编号:
AGI00070
申请/保护单位:
巴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AGI2008-07-00070
批准/生效日期:
2008年11月03日
保护状态:
生效中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巴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巴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巴彦玉米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巴彦玉米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巴彦玉米】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地理坐标为东经126°45′53″-127°42′16″,北纬45°54′28″-46°40′18″。南与宾县隔江相望,西濒漂河与呼兰为邻,北依泥河与绥化、庆安交界,东临黄泥河及骆驼砬子山与木兰毗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