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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中国 / 耿镇胡萝卜 /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耿镇胡萝卜
耿镇胡萝卜
耿镇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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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西安市 高陵区 耿镇街道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保护主体:国家农业农村部
申请单位:高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简介耿镇胡萝卜,是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耿镇胡萝卜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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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耿镇胡萝卜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耿镇胡萝卜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041
申请/保护单位:
高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AGI2012-03-1041
批准/生效日期:
2012年12月07日
保护状态:
生效中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高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高陵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耿镇胡萝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耿镇胡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耿镇胡萝卜】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高陵县耿镇虎家、耿镇、周家、耿北和张卜乡韩家、南郭共6个村的57个村民小组,东至张卜乡韩家村,西至耿镇耿西村、南至耿镇六家庄、北至渭河。地理坐标为东经109°05′00″~109°17′00″,北纬34°40′00″~34°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