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天山伊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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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天山伊贝

区域公用品牌

Gongliu Tianshan Yibei

品牌签名:色泽均匀,果肉脆嫩,具有浓郁的中药香气
新疆 伊犁 巩留
东经82°13′北纬43°28′
403
巩留天山伊贝“品牌守护者计划”
巩留天山伊贝,又称天山伊贝贝母,是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的特色农产品和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这种珍贵的药材生长在巩留县莫乎尔乡等特定区域,得益于当地独特的逆温带气候、优质黑钙土以及丰富的地热资源,为贝母的种植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自上世纪中叶以来,莫乎尔乡的农牧民已积累了长达50多年的人工种植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成熟且适用的贝母栽培技术体系,包括选种、栽培、整地、田间管理到采挖等各个环节。通过科学合理的套种方式,如与玉米、油葵、大豆等农作物混合种植,不仅提升了土地利用率,还显著增加了亩均收益,极大地激发了当地农牧民种植贝母的积极性。作为特产中的佼佼者,巩留天山伊贝备受市场青睐。

巩留天山伊贝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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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天山伊贝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天山脚下,魅力巩留——自然风光与文化底蕴的完美融合

    天山脚下,魅力巩留——自然风光与文化底蕴的完美融合

    巩留县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北部,隶属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它东邻新源县,南接特克斯县和昭苏县,西靠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北连尼勒克县。巩留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连接伊犁河谷与天山南北的重要节点之一。巩留县城距离伊宁市区约100公里,拥有便捷的公路网络,并且靠近连霍高速公路、奎屯至库车高速公路以及精伊霍铁路,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条件。巩留县属于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夏季(6月至8月)高温少雨,平均气温在20-25℃之间;冬季(12月至2月)寒冷干燥,平均气温约为-15至-10℃。年降水量大约在300毫米至400毫米之间,主要集中在春夏季节(4月至9月),有利于农作物生长。此外,巩留县还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巩乃斯河及其支流贯穿全境,为农业灌溉和生态修复提供了宝贵的水源。巩留县的农业以小麦、玉米、马铃薯为主,同时也发展了多种特色农业项目。例如,该地区种植了大量的向日葵、甜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这些作物不仅品质优良,而且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近年来,随着农业科技的进步,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成为发展的新趋势。政府鼓励农民采用现代化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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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2-07 11:21
    浏览 29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巩留天山伊贝』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11年11月15日
  • + 立即签到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巩留天山伊贝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巩留天山伊贝
    登记证书编号:
    AGI00705
    管理/保护单位:
    巩留县伊贝贝母专业合作社
    批准/公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675号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1-03-00705
    有效期限:
    2011年11月15日 - 长期
    原国家农业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巩留县伊贝贝母专业合作社(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巩留县伊贝贝母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巩留天山伊贝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巩留天山伊贝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巩留天山伊贝】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伊宁市2个乡1个国营农牧场,包括莫乎尔乡、吉尔格郎乡和莫合农场。地理坐标为东经81°42′00〞~83°19′00〞,北纬43°07′00″~4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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