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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中国 / 禹州半夏 /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禹州半夏
禹州半夏
禹州半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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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许昌市 禹州市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保护主体:国家农业农村部
申请单位:禹州市中药材生产办公室
简介禹州半夏,是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禹州半夏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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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禹州半夏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禹州半夏
登记证书编号:
AGI02483
申请/保护单位:
禹州市中药材生产办公室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AGI2018-03-2483
批准/生效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保护状态:
生效中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查看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禹州市中药材生产办公室(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禹州市中药材生产办公室)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禹州半夏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禹州半夏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禹州半夏】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许昌市禹州市所辖张得镇、鸿畅镇、文殊镇、褚河镇、郭连镇、古城镇、朱阁镇、浅井镇、苌庄镇、花石镇、方山镇、梁北镇、方岗镇共计13个乡(镇)11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3′~113°39′,北纬33°59′~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