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Hi,上午好,欢迎来到多果印象!
中国(示意图)
全国站
特产中国 / 蕲春再生稻 /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蕲春再生稻
蕲春再生稻
蕲春再生稻
--
湖北省 黄冈市 蕲春县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保护主体:国家农业农村部
申请单位:蕲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简介蕲春再生稻,是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蕲春再生稻 • 品牌保护授权/推荐

暂无授权/推荐云农场信息,敬请期待~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蕲春再生稻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蕲春再生稻
登记证书编号:
AGI02951
申请/保护单位:
蕲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AGI2020-01-2951
批准/生效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保护状态:
生效中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查看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蕲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蕲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蕲春再生稻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蕲春再生稻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蕲春再生稻】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黄冈市蕲春县所辖漕河镇、赤东镇、蕲州镇、管窑镇、横车镇、彭思镇、株林镇、刘河镇、狮子镇、青石镇、向桥乡、张榜镇、檀林镇、大同镇、八里湖办事处共计15个乡镇(街道)578个行政村及赤龙湖湿地公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2′~115°56′,北纬29°59′~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