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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中国 / 昌平苹果 /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昌平苹果
昌平苹果
昌平苹果
果面新鲜洁净、具蜡质、有光泽、含糖量高。
北京市 昌平区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保护主体: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申请(持证)单位: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简介昌平苹果,是北京市昌平区特产,具有“果面新鲜洁净、具蜡质、有光泽、含糖量高”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昌平地区自古就有种植苹果的优良传统和“福地”之称,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得昌平苹果在品质上尤为突出。得益于充足的光照、适宜的气温、适量的降水以及肥沃的土壤,昌平苹果呈现出含糖量高、着色鲜艳、口感爽脆香甜的特点,并且营养丰富,富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昌平苹果的栽培可追溯至清代,而在上世纪50年代起,南口农场与十三陵农场等地更是大力发展苹果种植业。目前,当地不仅有大规模的专业苹果园,还建有苹果主题公园,集观光、采摘、休闲于一体,成为推广昌平苹果文化和品牌的重要载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昌平苹果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昌平苹果
申请/保护单位:
昌平区园林绿化局
批准/公告文号: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公告 第02号
有效期限:
2015年12月28日 - 2019年12月29日
认定状态:
已失效
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查看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昌平苹果】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昌平苹果】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