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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中国 / 盐井葡萄酒 /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 盐井葡萄酒
盐井葡萄酒
盐井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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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 昌都市 芒康县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主体: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申请(持证)单位:芒康县人民政府
简介盐井葡萄酒,源自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盐井镇,是当地特色且极具地域风情的美酒佳酿和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盐井镇地处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域,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为葡萄种植提供了无与伦比的优势,海拔适中、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以及富含矿物质的土壤孕育出高品质的酿酒葡萄。盐井葡萄酒以本地特有的“玫瑰蜜”、“赤霞珠”等优质葡萄品种为原料,采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酿造工艺精心酿制而成,色泽瑰丽、香气浓郁、口感醇厚且层次丰富,既保留了高原葡萄的独特风味,又彰显了藏区人民对酿酒艺术的独特理解和精湛技艺。这款葡萄酒不仅深受本地居民喜爱,更因其独特性和高质量获得了国内外市场的高度认可。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 盐井葡萄酒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盐井葡萄酒
申请/保护单位:
芒康县人民政府
批准/生效日期:
2014年12月11日
保护状态:
已认定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盐井葡萄酒】地理标志?

盐井葡萄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 西藏自治区 昌都市 芒康县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盐井葡萄酒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西藏自治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西藏自治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盐井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盐井葡萄酒】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盐井葡萄酒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