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月柿“品牌守护者计划”
恭城月柿,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恭城月柿因柿子去皮,晒成柿饼后,质软透明,表皮有一层糖份蒸发后形成的白霜,形如一轮明月,因此取名为月柿。恭城月柿果肉脆嫩、清甜爽口,富含人体所需的高蛋白质和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钙、铁含量高,冻柿清香甜心,柿饼甘柔如饴,具有多种保健功能。恭城瑶族自治县是“中国月柿之乡”,柿树栽培历史悠久。明代万历年间,恭城从福建邵安引进柿树栽培,并开始加工柿饼,已有400余年的历史,经过数百年的自然进化和劳动人民的栽培,已形成了恭城月柿这一独特的柿树品种,是广西传统出口创汇的名优产品之一。

恭城月柿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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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月柿

简介 / 动态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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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色农产品【恭城月柿】 恭城月柿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特产,因柿子去皮,晒成柿饼后,质软透明,表皮有一层糖份蒸发后形成的白霜,形如一轮明月,因此取名为月柿。恭城月柿果肉脆嫩、清甜爽口,富含人体所需的高蛋白质和各种维生素,微量元素、钙、铁含量高,果形美观、色泽鲜艳,脆柿脆甜可口,冻柿清香甜心,柿饼甘柔如饴,具有多种保健功能。恭城月柿是广西传统出口创汇的名优产品之一。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东南部,总面积2149平方公里,其中丘陵台地占22.91%、平地占27.4%。当地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9.7℃,年平均降水量1437毫米,年均无霜期319天。境内森林繁茂,河川秀美,是中国着名的瑶乡。独特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造就了特殊的土壤条件,为恭城月柿的生长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恭城月柿的种植大多是向荒坡、荒山上发展,作为一种经济林,一可造林绿化,二可增加可观的收入。山区种植月柿、表现出良好的抗逆性、果大、丰产,外形美观,表皮有一层白白地粉霜,客商特别喜欢收购,价格当然偏高,而平地上粉霜比较少。原因是山区昼夜温差大,平均温度稍底,山坡上比较容易形成自然风,果园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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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2024-01-22
    浏览 104
  • 桂林:漓江两岸,山水甲天下,喀斯特地貌,旅游胜地

    桂林:漓江两岸,山水甲天下,喀斯特地貌,旅游胜地

    桂林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地处湘桂走廊南端,是连接华南、西南和中南地区的重要枢纽。总面积约为2.78万平方公里,辖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五个市辖区以及临桂区、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瑶族自治县等12个县级行政区。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级市之一,桂林不仅是重要的旅游胜地,也是历史文化名城,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桂林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夏季炎热潮湿,冬季较为温和少雨。年平均气温约为19至20摄氏度,降水量充沛,多集中在春夏两季。这种气候条件不仅有利于农业发展,也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桂林的地理位置使其受海洋影响相对较小,但得益于山脉的屏障作用,气候更为稳定。境内河流纵横交错,如漓江、桃花江等主要河流贯穿全境,形成了独特的水域景观,并为城市提供了宝贵的淡水资源。此外,桂林拥有猫儿山、越城岭等山脉环绕,这些山脉不仅调节了区域气候,还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理想的栖息地。由于地处低纬度地区,阳光充足,植被繁茂,森林覆盖率较高,这不仅有助于保持水土,还促进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桂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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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3 12:16
    浏览 54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月柿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三批)。
    2020年02月21日
  • 荣誉
    『恭城月柿』栽培系统”被农业部认定为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2017年
  • 荣誉
    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恭城月柿』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5年12月04日
  • 荣誉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恭城月柿』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15年11月05日
  • 荣誉
    恭城10万亩月柿基地获批为“中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2015年
  • 荣誉
    『恭城月柿』荣获中华果品流通协会“中华名果”荣誉称号。
    2000年
  • 荣誉
    恭城被国家农业部中国特产之乡命名宣传活动组委会授予“中国月柿之乡”称号;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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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恭城月柿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恭城月柿
    登记证书编号:
    AGI01769
    管理/保护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批准/公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314号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5-03-1769
    有效期限:
    2015年11月05日 - 长期
    原国家农业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恭城瑶族自治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恭城月柿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恭城月柿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恭城月柿】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恭城瑶族自治县所辖恭城镇、栗木镇、莲花镇、平安乡、西岭乡、加会乡、三江乡、观音乡、龙虎乡等9个乡镇11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6′41″~111°10′12″,北纬24°36′50″~25°17′15″。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恭城月柿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恭城月柿
    管理/保护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知识产权局
    批准/公告文号:
    2015年第143号
    有效期限:
    2015年12月04日 - 长期
    原国家质检总局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恭城月柿】地理标志?

    恭城月柿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应当向产地(恭城瑶族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产地核验后,再经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恭城月柿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恭城月柿】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恭城月柿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恭城月柿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恭城月柿
    管理/保护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有效期限: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11月29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恭城月柿】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恭城月柿】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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