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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产中国 / 黛青山软籽石榴 /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 黛青山软籽石榴
黛青山软籽石榴
黛青山软籽石榴
籽粒紫红色,呈宝石状,晶莹剔透
山东省 淄博市 淄川区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
申请(持证)单位:淄博市河东富硒石榴研究院
简介黛青山软籽石榴,产自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以其生长于黛青山独特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下而得名,是具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优质农产品,并以其独特的软籽特性、丰富的营养价值和出色的口感而闻名,其果实个大皮薄、色泽鲜艳、籽粒饱满且软核易食,口感酸甜适中、汁水丰富,富含多种维生素及抗氧化物质,深受消费者喜爱。经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品质鉴评,黛青山软籽石榴被赋予“富硒软籽石榴”的称号,进一步提升了其市场价值和健康形象。近年来,当地通过科学种植技术和生态农业管理方法,确保了黛青山软籽石榴优良品质,并在每年秋季丰收之际,成为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为推动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 黛青山软籽石榴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黛青山软籽石榴
申请/保护单位:
淄博市河东富硒石榴研究院
批准/公告文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646号
批准/生效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保护状态:
已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
*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相关官方数据 查看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黛青山软籽石榴】地理标志?

黛青山软籽石榴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 山东省 淄博市 淄川区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黛青山软籽石榴的检测机构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山东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山东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黛青山软籽石榴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黛青山软籽石榴】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黛青山软籽石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