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白鹅“品牌守护者计划”
象山白鹅,产自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以其体型适中、羽毛洁白如雪而著称,是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品质的地方优良鹅种之一和地理标志产品。象山县位于东海之滨,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土壤肥沃且富含矿物质,尤其是沿海平原地区广布着丰富的湿地资源,为象山白鹅提供了理想的生长条件。象山白鹅成年后体重一般在5-7公斤左右,体态优美,肉质紧实鲜嫩,味道醇厚,且富含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B族以及钙、磷、铁等多种矿物质,是营养价值极高的肉类食品之一。因其独特的风味和高品质,象山白鹅成为了许多经典浙菜的重要原料,深受食客喜爱。近年来,当地围绕白鹅形成的产业链条也在逐步壮大,从养殖、加工到销售,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象山白鹅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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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白鹅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宁波:东海之滨,港口城市,浙东文化,商贸繁荣

    宁波:东海之滨,港口城市,浙东文化,商贸繁荣

    宁波,位于中国东南沿海、浙江省东北部,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重要城市之一。它东临东海,南接台州和绍兴,西连杭州,北隔杭州湾与上海市相望,总面积约9816平方公里。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港口城市,宁波自古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之一,拥有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便捷的交通网络。境内有甬台温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等多条高速公路穿境而过;铁路方面有杭甬高铁、萧甬铁路等干线经过;宁波栎社国际机场是中国重要的航空枢纽之一;此外,宁波港是中国大陆重要的深水良港,为货物运输和国际贸易提供了便捷通道。宁波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适中,降水量充沛且分布较为均匀。由于受东海的影响,这里的气候相对湿润,空气湿度较大,有利于农业发展。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湿润,秋季凉爽干燥,冬季温和少雪。丰富的水资源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座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东钱湖及其周边水域构成了宁波独特的水系网络,为这座城市的生态平衡和发展注入了活力。宁波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农业示范区之一,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平原地区以及丘陵地带。主要农作物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等,其中象山县的柑橘以其独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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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1 16:42
    浏览 38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象山白鹅』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20年12月25日
  • 荣誉
    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象山白鹅』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0年09月30日
  • + 立即签到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象山白鹅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象山白鹅
    登记证书编号:
    AGI03150
    管理/保护单位:
    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
    批准/公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78号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20-02-3150
    有效期限:
    2020年12月25日 - 长期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象山白鹅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象山白鹅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象山白鹅】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宁波市象山县所辖石浦镇、西周镇、鹤浦镇、贤庠镇、墙头镇、泗洲头镇、定塘镇、涂茨镇、大徐镇、新桥镇、东陈乡、晓塘乡、黄避岙乡、茅洋乡、高塘岛乡共15个乡(镇)429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4′03〞~122°17′30〞,北纬28°51′18〞~29°39′42〞。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 象山白鹅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象山白鹅
    管理/保护单位:
    象山县知识产权局
    批准/公告文号:
    2010年第108号
    有效期限:
    2010年09月30日 - 长期
    原国家质检总局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者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详情可参阅《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二、怎么申请使用【象山白鹅】地理标志?

    象山白鹅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专用标志,应当向产地(象山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产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产地核验后,再经所在地(浙江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取得使用权限后,如果生产者需要在研讨会、展览、展会等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向所在地(浙江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经所在地(浙江省)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有关主体可以在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下载基本图案矢量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矢量图可按照比例缩放,标注应当清晰可识,不得更改专用标志的图案形状、构成、文字字体、图文比例、色值等。

    象山白鹅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组织生产。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或者专用标志。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象山白鹅】地理标志?

    获准使用象山白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相关生产许可证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或者已迁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或者不再从事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或者未按相应标准组织生产且限期未改正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且限期未改正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注销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发布公告。

    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违反有关产品质量、标准方面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对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法违纪办理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和保护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象山白鹅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象山白鹅
    登记证书编号:
    CAQS-MTYX-20220698
    管理/保护单位:
    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
    有效期限:
    2022年12月14日 - 2025年12月13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象山白鹅】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象山白鹅】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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