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大樱桃“品牌守护者计划”
福山大樱桃,是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特产,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福山大樱桃以其艳丽的外观、优良的品质、独特的风味享誉海内外,被誉为“果中珍品”、“北方春果第一枝”。福山大樱桃果实个大、外观艳丽,单果重一般在8克以上,颜色分为红、黄、紫等,晶莹透亮,色泽诱人。福山大樱桃距今已有140多年的栽培历史。清朝同治十年(1871年),美国传教士携首批大樱桃在福山进行栽培,之后又不断引进品种扩大栽培面积,是全国大樱桃的发祥地。福山区曾两次获得“中国大樱桃之乡”称号。在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上,福山大樱桃有多个品种被评为金奖、银奖和名牌产品。

福山大樱桃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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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大樱桃

简介 / 动态 /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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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渤海之畔,葡萄酒城,苹果产地,风景优美

    烟台:渤海之畔,葡萄酒城,苹果产地,风景优美

    烟台,位于中国华东地区山东省东北部,地处黄海之滨、山东半岛的东部,是连接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和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的重要节点。它北临渤海,南濒黄海,西接潍坊市,东连威海市,总面积约13746平方公里。作为山东省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烟台自古以来就是中原文化与海洋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烟大铁路轮渡、青荣城际铁路等多条重要交通干线穿城而过;烟台还拥有便捷的公路网和航空设施,烟台港则是中国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之一。烟台属于典型的温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适中,降水量相对丰富且分布较为均匀。这里的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在10°C至12°C之间。春季温暖多雨,夏季炎热潮湿但有海风调节温度,秋季凉爽干燥,冬季寒冷少雪。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展现了广袤的山林景观和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是烟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同时也是著名的旅游景点。烟台市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平原地带和丘陵地区,得益于充沛的降水和肥沃的土地,以及黄海水域的影响,使得当地能够在湿润环境中发展高效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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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2 21:28
    浏览 71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山大樱桃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二批)。
    2019年01月17日
  • 荣誉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福山大樱桃』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08年11月03日
  • 荣誉
    在农业博览会上,雷尼和艳阳分别获名牌产品称号。
    1999年
  • 荣誉
    在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会上,『福山大樱桃』获三金、四银、一铜8块奖牌。
    199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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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福山大樱桃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福山大樱桃
    登记证书编号:
    AGI00066
    管理/保护单位:
    福山区果树站
    批准/公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07号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08-07-00066
    有效期限:
    2008年11月03日 - 长期
    原国家农业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福山区果树站(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福山区果树站)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福山大樱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福山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福山大樱桃】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地理坐标为:东经121°02′-121°22′,北纬37°14′-37°39′。涉及烟台市福山区的回里、门楼、张格庄、高疃、清洋、福新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计231个行政村。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福山大樱桃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福山大樱桃
    管理/保护单位:
    烟台市福山区农业局
    有效期限:
    2017年12月29日 - 2019年12月28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福山大樱桃】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福山大樱桃】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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