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银柴胡“品牌守护者计划”
同心银柴胡,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特产,具有“味甘、性微温、归肝、胃经”的特点,是国家农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同心银柴胡 x 优质“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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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银柴胡

简介 / 动态 / 话题
  • 吴忠:黄河灌溉区,清真美食,农业发达,民族风情浓郁

    吴忠:黄河灌溉区,清真美食,农业发达,民族风情浓郁

    吴忠市,位于中国西北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地处黄河上游平原与贺兰山脉之间,是连接华北、西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它北接石嘴山市,南临中卫市,西连银川市,东靠盐池县,总面积约2.14万平方公里。作为宁夏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吴忠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境内交通便利,京藏高速公路、银西高铁等多条公路和铁路干线穿境而过;黄河及其支流构成了吴忠独特的水系网络,为城市的生态平衡提供了重要保障。吴忠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区,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降水量相对较少且分布不均。由于受贺兰山脉的影响,这里的气候较为温和,年平均气温适中。春季风沙较大,夏季炎热干燥,秋季凉爽短暂,冬季寒冷漫长。丰富的日照时间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为这片土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也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黄河湿地公园展现了广袤的水域和丰富的鸟类资源,是吴忠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吴忠的农业生产主要集中在黄河灌区和平原地带,得益于黄河水的灌溉,使得当地能够在极度干旱的环境中发展高效的农业。主要农作物包括小麦、玉米、水稻等,其中最为著名的是青铜峡的大米。青铜峡大米以其米质优良、口感香甜而闻名全国,种植历史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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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果发布
    发布于 01-21 17:45
    浏览 35
  • 品牌荣誉

    立足好产品,荟萃品牌知名度
  • 荣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同心银柴胡』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2019年01月17日
  • + 立即签到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 同心银柴胡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同心银柴胡
    登记证书编号:
    AGI02593
    管理/保护单位:
    同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批准/公告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26号
    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
    AGI2019-01-2593
    有效期限:
    2019年01月17日 - 长期
    国家农业农村部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详情可参阅《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怎么申请使用【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

    在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见第四部分)内,且符合以下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 同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需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同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PS:使用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不收取使用费。

    三、申请成功后,如何使用【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

    拥有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以:1)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2)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同时,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亦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包括: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2)保证同心银柴胡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3)正确规范地使用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

    最后,同心银柴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同心银柴胡】的保护范围(地域范围)如下:

    吴忠市同心县所辖韦州镇、下马关镇、预旺镇、田老庄乡、马高庄乡、张家塬乡、王团镇、兴隆乡共8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1′12″~ 106°41′44″,北纬36°36′54″~37°23′10″。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 同心银柴胡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通知/文件/表述为准)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同心银柴胡
    登记证书编号:
    CAQS-MTYX-20190231
    管理/保护单位:
    同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有效期限:
    2019年09月24日 - 2025年09月23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官方数据为准)
    一、什么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所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是指在特定区域(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内生产、具有显著地域特征和独特营养品质特色、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稳定的供应量、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认定和核发证书的农产品及初加工产品。

    为发挥我国农业资源丰富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众多的优势,发掘、保护、培育和开发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种改良、品质改进、品牌创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自2013年起,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编发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旨在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促进优质优价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变特色产业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筛选推介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国家实施的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培育、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认知度和美誉度,为消费者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

    PS: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发展。

    二、怎么认定【同心银柴胡】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工作由政府推动,坚持“自愿申请、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公益服务”的原则。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原则上以县域为单元申请,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县级名特优新农产品管理机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长期有效,但须按规定进行年度确认。申请主体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由省级工作机构确认后报部农安中心进行证书变更。

    三、认定成功后,如何使用【同心银柴胡】名特优新农产品?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获证主体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印制或加施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2、可以在获证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展销等市场营销活动中、媒体介质上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3、地方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在地方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展览展销中也可以按规范使用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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